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关于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航海日活动的详情

时间:2015-08-17    浏览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港航单位,各有关科研院所、院校,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同时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航海日”的设立,对提升全民航海和海洋事业的关注度,促进航海和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在交通运输系统更好地开展“航海日”活动,现将今年“航海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要意义

“航海日”作为我国海洋领域由政府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全国性法定活动日,在提升我国国民航海意识、海洋意识、海防意识,打造我国海洋战略软实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开展高等航海教育100周年,同时环境与安全、气候变化、金融危机等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必须面对的难题,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背景下开展“航海日”活动,具有更深刻的意义。


二、 指导思想与主题

“航海日”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为宗旨,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涉海行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培育和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提高全民的航海、海洋和海防意识;传承郑和航海精神,激发涉海行业勇于面对困难的斗志,提振涉海行业发展信心;丰富活动文化内涵,本着“庄重、俭朴”的原则,把“航海日”活动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2009年世界海事日主题是“气候变化:也是对IMO的挑战”。2015年中国“航海日”活动主题是“庆祝新中国60周年•迎接航海新挑战”。各单位要紧密围绕这两个主题,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 活动安排

(一)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将于今年7月11日在江苏连云港举办2015年航海日庆祝大会。


(二)7月11日,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捞、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和交通运输系统非涉海的各单位,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实施统一鸣笛。具体方案通告另发。


(三)为配合主体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可举办多种形式的庆祝、纪念、学术、教育、表彰、展览等文化宣传活动。举办的各项“航海日”活动,要精心策划、突出主题、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扩大“航海日”活动的社会影响,注重社会参与的广泛性、趣味性和知识性,更要注重青少年航海知识、海洋知识、海洋国土意识的普及工作,开展富有文化内涵的“航海日”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航海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公众参与,利用“航海日”活动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现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危机的勇气和信心,为提升全民航海、海洋、海洋国土意识作出贡献。


(二)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航海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媒体的合作,加大“航海日”主体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航海日”的社会影响力。
交通运输系统的相关行业媒体应加强“航海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办“航海日”专刊、专栏、发表专题文章等,突出宣传航海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航海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三)配合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做好评选“航海教育贡献奖”的相关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可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表彰、竞赛等活动。各航海(航运)院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时做好“航海教育贡献奖”的评选上报工作,同时要通过对航海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体现交通运输系统对教育、人才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弘扬航海教育工作者的奉献精神。


(四)请各单位踊跃在“航海日”邮箱、网站上投稿,丰富专栏内容,交流相关信息。


连云港宁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国际一级货运代理资格的综合性航运物流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有国际、国内散杂货和集装箱货运代理,散杂货租船,大件运输,大陆桥运输,代理报检,代理报关,代办保险,代办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航运业务咨询等,服务热线400-6900095。了解更多物流货运信息请点击:连云港宁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skyrunning.cn。

< 返回